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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运输及民用枪持枪许可
1、民用枪持枪证许可
(1)依据:《枪支管理法》
(2)办理条件及申报材料:射击运动单位、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狩猎场可以配置猎枪;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偏僻林区、大山区的乡、村为保护生产,防止兽禽侵害,可以保留猎枪。省级人民政府划定(最大可划定到乡、镇一级)的猎区、牧区内的猎民、牧民,确因狩猎和护牧需要(其中牧业收入占全部生活收入的50%以上)的可以配置猎枪。开展射击游艺活动的个人,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配置口径不超过4.5mm的气步枪。
(3)数量:无数量限制;
(4)办事程序: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和营业性射击场的民用枪持枪证由省厅负责发证,申报程序为:单位向县级公安机关作出申请,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核后,再报省厅制发证件。其他情况由市公安局负责发证,程序为县级公安机关受理,市公安局制发证件。
(5)期限:20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7)申请书、示范文本样表:
2、枪支运输许可
(1)依据:《枪支管理法》
(2)办理条件及申报材料: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3)数量:无数量限制。
(4)办事程序:依法配置民用枪支弹药的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科研等需要在省内运输、携运枪支弹药的,由运达地市级公安机关开具《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或《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跨省运输的,由省公安厅开具《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或《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的运动员携带射击运动枪支外出训练比赛在省内运输、携带枪支弹药的,由单位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开具《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或《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跨省运输、携运的,由省公安厅开具《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或《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
(5)期限:5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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