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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 现 在 的 位 置 : 首 页 >>> 举 报 投 诉  
    一、适用范围;
        1、举报公安机关或者民警的违法违纪行为;
        2、投诉不履行警务公开规定、故意刁难群众等违规行为;
        3、投诉公安机关或者民警服务水平、服务态度等方面的问题;
        4、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而进行的申诉;
        5、其他应当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投诉、举报。
    二、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将依法保护投诉人、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对投诉人、举报人的姓名、身份、住址及工作单位等情况保密。
    三、投诉人、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公安机关或者民警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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